【胡蓝之狱原文及译文】一、
“胡蓝之狱”是明初朱元璋时期发生的两起重大政治案件,分别涉及丞相胡惟庸和大将蓝玉。这两起案件不仅牵连广泛,还导致大量官员和百姓被株连,成为明朝初期肃清异己、巩固皇权的重要事件。
胡惟庸案发生于洪武十三年(1380年),因胡惟庸涉嫌谋反被处死,随后牵连其党羽,形成大规模清洗;蓝玉案则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蓝玉因谋逆罪被诛,同样引发大规模株连。这两起案件标志着明初政治斗争的激烈程度,也反映了朱元璋对权力的高度集中与防范。
以下为“胡蓝之狱”的原文节选及其翻译,供参考学习。
二、原文及译文对照表
| 原文 | 译文 |
| 《明史·胡惟庸传》 “惟庸,定远人。少孤,依外祖父韩氏。好学,有才略。太祖起濠州,惟庸间道归之。后历官至中书左丞。” | 胡惟庸,定远人。少年丧父,依靠外祖父韩氏长大。他勤奋好学,有才能和谋略。朱元璋在濠州起兵时,胡惟庸通过小路投奔他。后来他逐步升迁,担任中书左丞。 |
| “太祖尝问以治国之道,惟庸对曰:‘天下者,非一人之天下也,而民实主之。’太祖悦。” | 朱元璋曾询问他治理国家的道理,胡惟庸回答说:“天下不是一个人的天下,而是百姓的天下。”朱元璋听了很高兴。 |
| “惟庸遂专权,结党营私,擅作威福,多所诛杀。” | 胡惟庸于是专断权力,结党营私,擅自做主,滥杀无辜。 |
| “十二年,有人告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、中书平章杨希圣等谋反,太祖怒,命逮治。” | 洪武十二年,有人告发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、中书平章杨希圣等人谋反,朱元璋大怒,下令逮捕并审讯。 |
| “惟庸伏诛,籍其家,株连三万余人。” | 胡惟庸被处死,抄没其家产,牵连三万多人。 |
| 《明史·蓝玉传》 “玉,凤阳人。少从军,有战功。太祖嘉之,授指挥使。” | 蓝玉,凤阳人。年少从军,立下战功,朱元璋赞赏他,授予指挥使职务。 |
| “玉善骑射,骁勇果敢,屡立战功,封永昌侯。” | 蓝玉擅长骑马射箭,勇敢果断,多次建立战功,被封为永昌侯。 |
| “二十三年,玉出征北元,大败之,进封凉国公。” | 洪武二十三年,蓝玉出征北元,大败敌军,晋升为凉国公。 |
| “二十四年,有人告玉谋逆,太祖命捕之,玉遁,自刎而死。” | 洪武二十四年,有人告发蓝玉谋反,朱元璋下令逮捕,蓝玉逃亡后自杀。 |
| “玉既死,籍其家,株连者亦数万人。” | 蓝玉死后,其家族被抄,牵连者也有数万人。 |
三、总结
“胡蓝之狱”是明初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政治事件,反映了朱元璋对权力的高度控制和对潜在威胁的极端防范。这两起案件不仅造成了大量人员的死亡和家庭的破碎,也深刻影响了明朝初期的政治格局和官僚体系。
通过上述原文与译文的对比,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与人物行为,有助于深入研究明代政治制度及皇权演变。


